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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 “畅想温州——2012年温州市中小学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12月05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次

核心提示: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促进我市中小学美术教师和学生共同开展美术创作实践,师生互动,教学相长,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为温州文化大市的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举办 “畅想温州——2012年温州市中小学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促进我市中小学美术教师和学生共同开展美术创作实践,师生互动,教学相长,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为温州文化大市的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举办 畅想温州——2012年温州市中小学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举办单位

主办: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温州市美术家协会 

承办:温州市中小学美术教育委员会

温州市美术家协会少儿艺术委员会

媒体支持:温州教科研网www.wzjky.com

中国美术教学网www.e-art.cn

温州美术家协会网站www.wzmsj.com

二、组委会成员

  任:刘加西  蔡瑞蓉

副主任:张成毕  李崇高

秘书长:黄德靖   

组委会成员:    叶志杰  金少敏  朱源生        姚胜荣  冯迎慧  林翼茹 廖笑焱 林大康  王良勤     夏巧娟  叶一帆  庄明传   陈海峰

三、参赛对象

温州市中小学美术教师、学生 

四、 作品要求

()画种不限,题材自选,表现形式多样。

()作品尺寸:学生作品统一为四开,中国画作品不大于四尺对开(70×70),教师作品不超过120×120

()作品不得临摹、抄袭,不得请他人修改或代画,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送件作品要平整,不能卷曲(国画除外),不装镜框。作品标签要填写清楚贴在画作背面的左下角。

(五)师生作品统一送件,请各县(市、区)美术教研员和市直教研组长按要求在作品背面统一编上序号并填好清单,按时送交。

五、实施细则

()宣传发动

由各县(市、区)美协负责人、教研室美术教研员发动各中小学校开展教师、学生美术作品创作。

()作品评选

为全面反映温州市中小学师生美术创作表现能力,各县(市、区) 作品先由各地美术教研员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评,市局直属学校由市直中小学美术教研大组组长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选,再根据分配的名额(见附件)选送市组委会,作品分教师组和学生组进行评审。学生组分高中组、初中组和小学组,教师不再分组,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作品奖励

1、获奖比例按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设奖。获奖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师颁发优秀指导师证书。

2、获奖作品分期分批在温州教科研网、温州市美术家协会网站、中国美术教学网发布。

(3) 学生作品不退稿,注意要自留底稿。部分获奖作品由市教研院收藏和展示,发给收藏证书,教师作品一律退稿。

()作品征集时间与地点 

征集时间:20121226日(星期三),全天收件。地点:瓯海中学(温州市),联系人:陈海峰,联系电话:手机13868659885,林新俊13819718661

有关详情和参评表格下载请登录上述网站。

 

    附件:

1 畅想温州—2012年温州市中小学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

    2、作品标签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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