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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青年美术作品展览是省级综合性大展,是青年美术家展示才华的重要舞台,展览旨在进一步繁荣浙江美术创作,推进浙江青年美术人才的培养,引导青年美术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艺术创新,积极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励青年美术家创作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美术精品。由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浙江省青年联合会、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联合主办的“浙江省第六届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将于2015年7月在浙江省杭州举办。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浙江省青年联合会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田宇原 许 江
主 任:马锋辉 王 赞 苗伟伦
副 主 任:骆献跃 何相涯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孔国桥 龙 翔 石君一 孙 永 池沙鸿
何业琦 吴山明 杨参军 杨奇瑞 杨劲松
张远帆 周崇涨 高士明 尉晓榕 黄 骏
斯舜威 詹维克 蔡瑞蓉
展览办公室主任:石君一(兼) 章伟梁
三、评审委员会
本次展览设评委会,评委会由浙江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为保证本届大展的公平、公正,设立“监审委员会”。
四、展出时间、地点和规模。
1、展出时间:于2015年7月2日至7月12日在浙江美术馆举办“浙江省第六届青年美术作品展”,届时将举行开幕式。
2、展出作品数量:中国画80件,油画80件,版画35件,雕塑20件,水彩、粉画40件,漆画15件,综合材料30件。
五、送展作品要求。
1、凡自2011年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浙江省第十三届美术作品展览入选作品,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入选作品除外)均可送展参评。
2、每位作者每画种只可展出一件作品,所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统一退件。
3、送展作品一律在背面填写展览作品登记表,用正楷逐项填写清楚。展览作品登记表可在浙江文艺网自行下载。(http:// www.zjwenyi.cn/index.do)
4、收件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省直、中国美院直接送件,各市由市美协统一送、退件,水彩、粉画作品由浙江省水彩画家协会统一送件。收件地点:浙江美术馆1、2号展厅。对各画种送展作品的时间、规格要求见附件,请严格执行。
5、参展作者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含)后出生,按照身份证出生日期)。
六、作品评选
1、面向全省征稿。
2、本次展览的展出作品由评委会专家在送展作品中评选出入选作品、优秀作品参展,评选监审委员会监督评选全过程。
七、展览费用:
1、本次展览的相关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落实。
2、本次展览将向送展作品作者收取作品参评退件费。
收费标准分别为:
雕塑、油画、漆画、综合材料每件作品200元
中国画、版画、水彩、粉画作品每件100元
凡送展作者在寄运作品同时均应将参评退件费汇交至展览办公室或现场交费
八、宣传出版
1、《浙江省第六届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发出后,将通过各市美协对全省青年美展作品创作进行组织发动,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2、出版《浙江省第六届青年美术作品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九、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入选、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送展作品由作者自行投保,保险费自理,未参保的作品,损坏由作者自负。
4、由本次展览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分别颁发入选证书或优秀作品证书。
5、入选本次展览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浙江省美术家协会资格条件之一。
十、凡有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均视为确认并愿意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如有未尽事项,由本届展览组委会授权本届展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展览办公室设在杭州市建德路9号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联系电话:0571-87020621
联 系 人:叶瑛
“浙江省第六届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组织委员会
2015年1月
附件:
浙江省第六届青年美术作品展览作品收件要求
画 种 |
展出
数量 |
有关规定 |
收件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 |
收件
日期 |
备注 |
中国画 |
80件 |
1.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 |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138号浙江美术馆
联系人:石君一
电话15067105858
邮编:310002 |
6月26日 |
所有投稿作品必须自行装(框),达到可展陈状态。 |
油画 |
80件 |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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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画
|
35件 |
1.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
2.不展出版画原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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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20件
|
1.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2.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
3.高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线刻浅浮雕作品建议投稿壁画展区)。
4.全部展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贴统一标签。
5.不宜采用声、光、电等条件。 |
浙江省第六届青年美术作品展览作品收件要求
画 种 |
展出
数量 |
有关规定 |
收件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 |
收件
日期 |
备注 |
水彩、
粉画 |
40件 |
1.水彩、粉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
2.水彩画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
3.粉画作品须装镜框,考虑到粉画的特殊性,可用玻璃作镜面,镜上须粘贴纸胶带,并装入纸盒,纸盒上粘贴作品标签。
|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138号浙江美术馆
联系人:石君一
电话15067105858
邮编:310002 |
6月26日 |
所有投稿作品必须自行装(框),达到可展陈状态。 |
漆画 |
15件 |
1.漆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包括外框尺寸)。
2.漆画一般须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装外框的作品须有专用包装,外包装上粘贴作品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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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材料 |
30件 |
1、综合材料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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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六届青年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
(复印有效)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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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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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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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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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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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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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尺 寸 |
高 cm
宽 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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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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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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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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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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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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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六届青年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
(复印有效)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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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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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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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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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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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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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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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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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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