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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联各团体会员、各直属单位,省评协会员:
为加强浙江省文艺评论队伍建设,推动浙江文艺评论创新与发展,促进我省文艺事业健康发展,省文联、省评协将于今年组织开展首届浙江文艺评论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内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评论著作和在报纸、杂志、图书上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含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艺术门类),均可报送。
二、奖项数额
1、著作类: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
2、文章类:特等奖2名、一等奖6名、二等奖16名。
3、组织工作奖:3—5名。
评奖注重质量,宁缺毋滥,最终等次名额根据终评实际评选情况确定,特等奖可空缺。获奖作品同时推荐报送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
三、推荐报送要求
1、报送办法
(1)组织推荐:浙江省文联各团体会员、各直属单位可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直接推荐作品。
(2)个人自荐:参评的文艺评论家个人原则上须为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申报者请登录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网站(http://www.zjwenyi.cn/n16/n13019/index.html)下载《作品推荐表》,连同作品送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处(省文联创研处)。
2、报送名额
(1)浙江省各艺术家协会、省文联各直属单位推荐可申报著作类作品1部,文章类作品2篇;
(2)各地市文联及产业(行业)文联,每一个艺术门类可推荐著作类作品1部,文章类作品2篇;
(3)个人自荐申报作品经初评后,数量控制在每一个艺术门类著作类作品1部、文章类作品2篇。
(4)无论组织推荐还是会员自荐,同一作者限报著作类作品1部或文章类作品1篇。
3、作品要求
(1)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侧重对当前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评析,有独到见解,产生了积极社会影响;
(3)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具有科学精神,文风清新。
4、其他要求
(1)参评著作类作品每部需提供原著5本;参评文章每篇需提供发表原件1份(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同时要提供电子版。
(2)《作品推荐表》可复印,也可登录浙江文艺评论家协会网站(http://www.zjwenyi.cn/n16/n13019/index.html)下载打印。
5、申报截止日期
2014年4月30日。
四、评奖程序与规则
评奖分为初评与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评:推荐作品由浙江省各艺术家协会、省文联各直属单位、地市文联及产业(行业)文联按照所规定的报送名额,组织专家推荐申报。个人自荐作品由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组织专家按照所规定的报送名额,进行初评。
2、终评:
(1)省文联组织专家成立终评委员会,按照《浙江省文艺评论奖章程》,对入围终评的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奖项等次。
(2)终评参评作品原件或电子版至少提前一周送达终评委委员,委员需对入选终评的作品进行审读、讨论,提出预选篇目。
(3)全体终评委对预选篇目进行讨论、评议,按参加终评的名额提出候选篇目。
(4)全体评委充分交流意见后,根据候选篇目总数投票选出获奖作品。
(5)终评实际参评评委人数,必须达到应到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评奖结果方为有效。
(6)终评均采取无记名投票、简单多数通过的方式,以得票多少确定获奖文章排序,如上一等次出现并列,下一等次相应减少名额。
(7)终评复议程序:经无记名投票产生终评结果后,如有评委仍存异议,需由1名评委提议,2名以上(含2名)评委附议,方可进入复议程序。复议中如有推翻原评选结果重新投票的动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到会评委同意方能付诸表决,表决结果需得到会评委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方为有效。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省文联创作研究处郑晓林、徐 新
电 话:87020283/13989865798(郑晓林)
87020294/13656680362(徐 新)
传 真:0571-87020283 E-mail:swlcyc@126.com
QQ: 1047928457(郑晓林)/250856378(徐 新)
地址:杭州市建德路9号 邮 编:310006
附件:首届浙江省文艺评论奖作品申报表
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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