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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努力创作更多紧扣时代脉搏的优秀文艺作品,向建党95周年献礼,向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致敬。同时,大力展现近年来温州美术界快速发展的艺术成就和作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美术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突出当下艺术家的创新性和探索性,鼓励画家勇于突破的锐气,展示他们关注生活的炽热情感和对艺术的不懈追求,并不断发现和培育新人,温州市文联联同美协举办“温州市美术作品展览”。
展览定于2016年11月20日在温州市文化馆举行开幕式,现将本次展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温州市文联
承办单位:温州市美术家协会 温州市文化馆
二、组委会
主 任:邹跃飞
副主任:谢子康 蔡瑞蓉
秘书长:张成毕 金培林
组委会成员:(按姓氏笔画)
马胜凯 王建东 叶旭华 叶海华 冯茂辉、 张真凯 张 延 罗 挺 陈 伟、 陈旭海 李利民 李崇高 李毅军 苏义怀 金少敏 金顺伟 杨秀华 侯传芳 黄德静 廖笑炎 谢子静 蔡可群 潘新新
三、评委会: 由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四、展览日期地点: 11月20日在温州市展览馆展出;
五、作品征稿办法
面向温州市广大美术工作者统一公开征稿。
六、作品要求
未参加过在温州市一级主办的展览作品均可报名。
七、展览规模
评选出入选作品260幅,为更好培养、鼓励青年作者,此次展览评选优秀新人奖10名,年龄限45周岁以下(评选细则另定)。
八、待遇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组委会将向入展、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作品入选为加入温州市美术家协会条件一次
九、作品要求
1、要求以内容健康向上,表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后,温州美术家努力践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在人民的伟大实践和多彩生活中汲取养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全市改革发展最前线,描绘党领导下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历史征程的写生、创作作品。(人物、风景等形式不限)。
十、画种及规格
展出中国画、油画、雕塑、版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作品等。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作品尺寸最长边不超过2米(装框后)。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米以内。
十一、评选
1、初评:根据作品照片进行评选,送展作者需提供作品照片(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画种、尺寸、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初评结果即时通知作者。送照片时间截止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组委会办公室的具体要求寄送作品原件参加复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待展览结束后与入选作品一次退还。作品由作者自行装框,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清楚笔迹标明:姓名(以身份证号码为准),标题,画芯尺寸(高×宽),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由作者自行保险。
3、入选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展,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4、本次展览每位作者限参展一件作品。(含合作)
十二、征稿时间
原件收件待初评后另行通知作者送件。(各县作者的作品由各县美协统一送、退件;市直单位由作者直接送、退件。)
作品照片收件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万顺大厦A304 温州市美术家协会“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长征胜利80周年温州市美协会员美术作品展览”办公室,邮编:325000
收件人:余蓉蓉,电话:0577-88986800
参加复评的作品收件地址: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市车站大道627号)收件人:金婧婧 13587736773
十三、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利
十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温州市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
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
美术作品大展组委会
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
温州市美术作品大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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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